2007/4/5 18:11
留言人:叶佩娴
寻儿女陈超陈越
我于1987年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女:陈超、陈越。因夫妻双方在教育子女等方面的分歧,结果导致婚裂。
经过本人力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0)中民终字第1903号文:陈越由叶佩娴自行扶养。但对方为逃避法院执行,竞携幼小的儿女跑到其广州亲友家藏匿。为寻找孩子,我只身来到广州边工作边寻找。但他又将孩子转移了,我一有机会就到北京通过各种方式苦苦找寻,碾转南北仍无结果。(后查到孩子的户口在西城区宝产胡同19号,但人户分离)。
非常感谢110寻人网,让我有寻找的机会,同时很需要你们的帮助,希望能够找到孩子下落,转达我对儿女的情感,将联系方式告之,万分感谢!
我的联系方式:
电话:13622768780,13146701832
E-MAIL:yepeixian08@yahoo.com.cn
Q Q :yep******地址:广州市牛乳基16号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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