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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陈起的寻人留言
2004/11/27 13:49
留言人:陈起
建议
常看到街上有流浪的儿童或一些明显是走失的流浪者或精神不正常的成人(不是职业乞丐),到底谁应为他们找回失主呢?当然,公安、民政等政府或公益部门是有这责任或义务的。因此,我认为“寻人网”应办成“招领网”,“拾金不昧”的当然不会是普通人,而应是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
地址:福建
网站回复:谢谢您的建议,《中国110寻人网》已经在2004年10月12日 提出《城市流浪人口救助活动》,详情请看www.110xr.com/885.htm另外本站还招募有爱心的志愿者一起来帮助失踪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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