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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线人”为讨寻人悬赏上公堂
编号:414 阅读34492次 2009/8/27 来源:重庆时报

重庆时报 2005年10月27日

  重庆时报10月27日消息 孩子被人拐卖,家长贴出寻人启事,称如果提供线索将付酬金2万元。两名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提供线索并最终找到了孩子。可孩子家长只付了2000元酬金。近日,两名“线人”将孩子家长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剩余的酬金。最终通过丰都县人民法院名山人民法庭调解,孩子家长将再支付酬金7000元,并当场向两农民工兑现了5000元。据了解,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悬赏广告纠纷案件。

  幼子被拐悬征线索

  2004年10月4日下午,冉某的幼子(3岁)在丰都县名山镇新城邮局附近玩耍时,被人拐卖至广东省,以19000元的价格卖给广东省陆河县河田镇伯公巷12号张伟平,人贩子获赃款15000元。孩子失踪后,冉某为查找其子,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并承诺有知情者提供线索,找到孩子后给付酬金20000元。两打工农民回家报信

  两名在广东打工的农民秦某、冉某得知寻人启事内容后,多方查访确认冉某的孩子被拐卖的线索后,在去年12月5日专程赶回丰都,与冉某联系并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秦某、冉某提供的重要线索,最终将人贩子陈以良、陶术梅抓获。2005年1月10日,警方将解救的小孩交给了其父冉某。

  法庭调解拿到“酬金”

  孩子找回后,被告冉某仅支付了原告秦某、冉某2000元酬金。“线人”秦某、冉某追索无果,遂向丰都法院提起诉讼。

  丰都法院名山法庭受理此案后,根据案件事实及当事人具体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冉某支付“线人”秦某、冉某酬金7000元。冉某当庭兑现了5000元,其余2000元于2006年4月前支付。(记者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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