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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6单位协力 DNA数据库促网上“打拐”
编号:422 阅读29513次 2009/9/23 来源:三湘都市报

  怀疑孩子失踪不要再等24小时,可立即报案“快速寻查”

  “打拐DNA数据库”帮我省5类人寻亲

  寻人父母和街头流浪乞讨儿童均须采血录入DNA

  以前,如果孩子失踪不到24小时,警方会不予立案侦查;现在,只要怀疑孩子失踪,家长可立即报警,警方将立即派人帮你寻找。

  9月21日下午,记者从全省“反拐”行动培训暨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4月全省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我省通过建立快速寻查机制、开展DNA采集比对等新举措,破获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拐卖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妇女儿童130名,遣返外籍妇女32名。
 

  失踪案件立案

  不必再等一天一夜

  据了解,以往警方办理拐卖案件,往往要等到确有证据证明是拐卖时方可刑事立案介入,要等到被报失人失踪24小时后才立案搜寻,而如今的“快速寻查机制”则突破了以上两大限制。

  “凡是群众到派出所、刑警队或者其他部门报儿童、妇女失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符合有关立案规定的,要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省公安厅副厅长阳红光在会上表示,不能确定是否构成拐卖案件的,要立即开展查找、调查工作,并对失踪人员进行登记造册,通报刑侦部门;对疑似被拐卖的,要进行立案侦查。

  谁给来历不明的

  妇女儿童上户谁负责

  会议透露,我省将对1990年至今,所有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报警案件进行梳理,对有关信息进行认真复查,该立案的重新补立案件,给被拐入的妇女儿童上户口的,要倒查相关人员责任。

  此次摸排将按照“村(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本地失踪儿童、妇女和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来的妇女儿童登记造册,收集有关情况、信息,发现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刑侦部门。对排查工作不到位,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来历不明的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以及户口把关不严,给被拐入的妇女儿童上户口的,要倒查相关人员责任。

  5种人员

  须免费采血比对

  据了解,DNA数据库成为被拐卖儿童找寻父母的有效手段。公安部规定“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和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等5种人员必须免费对其采血、录入DNA数据库,开展远程比对。

  会议要求,当拐卖案件发生后,立案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案件信息录入“拐卖妇女、儿童信息库”。省厅对各地上报的血样,将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检验工作,并及时将数据信息录入“全省打拐DNA数据库”,便于寻亲人员进行网上比对。

  背景

  公安机关不再唱“独角” 26单位齐抓“打拐”

  今年4月,我省下发了《湖南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9—2012)》(以下简称《计划》),逐步完善以政府部门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行动长效机制。《计划》还明确建立湖南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联系会议制,规定了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委、省妇联等26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并对反拐工作的预防、打击、协同配合,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等各个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把“打拐”工作由公安机关一家的“独角戏”转变为各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

  动向

  拐卖妇女从拐为人妻到许多变为强迫卖淫

  与传统的拐卖犯罪相比,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隐蔽性增强、流动性加大、犯罪恶性程度升级。拐卖儿童犯罪更为突出,由以前单纯的“卖为人子”,发展到拐卖、拐骗儿童强迫劳动、行乞,甚至从事卖淫、偷盗、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除了采取诱骗手段外,有的乘监护人疏忽之机,在医院盗窃婴儿,有的甚至采用抢劫、抢夺等严重暴力手段获取儿童,魔爪不仅对准婴幼儿,甚至伸向了残疾、少数民族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

  拐卖妇女犯罪更加复杂,原来大多“拐为人妻”,近几年从已破获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来看,被拐的青年女子,大部分是被卖到娱乐场所、发廊等地强迫从事卖淫,被卖为人妻的相对减少。

  拐卖犯罪团伙化、职业化倾向明确,作案呈“流水作业”之势。如年初,公安机关打掉的岳阳苏通华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就有成员13人,他们分工明确,短短几天时间就将被拐的5名儿童卖到了云南、福建等地。

  提醒

  拐走孩子常见手段

  1.哄骗、诱骗无家长看管的儿童。案犯一般是先找准目标,然后再跟小孩接触,以买糖果、买玩具等名义哄骗儿童,得到儿童信任后伺机将其带走离开。

  2.骗取家长的信任,趁其不备将小孩抱走。此类犯罪嫌疑人通常是有预谋地“认识”家长,待取得信任后,趁防范意识减弱时伺机作案。

  3.熟人作案。此类案件,小孩及其家属与犯罪分子都互相认识,毫无防范之心,犯罪分子乘小孩的监护人疏于防备时将小孩偷抱走或拐走。

  记者 胡信锋 实习生 余苏霓 常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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